南充市中小學生異地入學政策

時間:2023-04-25 17:45 | 來源:基教科

普通高中



(一)市外考生回我市就讀

1.?基本條件

(1)具有我市戶籍;

(2)完成初中學業(yè),且參加了當?shù)刂锌迹?/span>

(3)中考成績不得低于當?shù)仄崭咦畹弯浫】刂凭€,折算后也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;

(4)戶籍所在地學校有空余學位。

2.?成績折算

考生中考成績與當?shù)刂锌伎偡直戎?,乘以我市中考總分,即為考生在我市申請就讀普通高中的主要依據(jù),考生折算后成績不得低于申請就讀學校同類考生最低錄取線。

3.?具體辦法

(1)辦理時間:7月31日前。

(2)提供資料:戶籍證明,當?shù)厥屑壗逃姓块T蓋章的中考成績單、中考總分證明,初中學籍檔案等資料。

(3)辦理部門:戶籍所在地縣(市、區(qū))教科體局。

(4)辦理流程:考生持相關資料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教科體局核驗,教科體局留復印件一份備查。審核通過后,各教科體局安排在有空余學位的學校,并在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招生網(wǎng)(www.ncjypt.com/nczk)“考生管理—市外新生”端口上傳名單,市教育體育局進行最終審核確認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上傳或不符合基本條件的不予確認。

(二)我市考生到市外就讀

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我市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,且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學校錄取,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,可到市外就讀。

1. 外市戶籍:提供戶籍證明材料;

2. 工作調(diào)動:考生監(jiān)護人工作調(diào)動到異地的,提供相關證明材料;

3. 隨遷子女:考生監(jiān)護人赴異地務工、經(jīng)商的,提供所在地暫住證(或居住證)及務工合同、工資流水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證明材料;

4. 境外(邊疆)務工:考生監(jiān)護人根據(jù)上級安排支援邊疆、赴國(境)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異地投親靠友借讀的,提供相關證明材料;

5. 購買住房:提供房產(chǎn)證(或購房合同)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;

6. 青航校招生:被省教育廳批準的海軍、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按規(guī)定錄取的(以省教育廳認定的錄取名單為準)。

符合條件的考生,原就讀學校為高完中的,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教育體育局基教科辦理;原就讀學校為義務教育學校的,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就讀地教科體局辦理。

義務教育



(一)我市學生到市外或市內(nèi)跨縣(市、區(qū))就讀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,可向市外或市內(nèi)跨縣(市、區(qū))申請學位。
1. 隨遷子女:學生監(jiān)護人赴異地務工、經(jīng)商的,提供其所在地暫住證(或居住證)及務工合同、工資流水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證明材料;
2. 工作調(diào)動:學生監(jiān)護人工作調(diào)動到異地的,提供相關證明材料;
3. 境外(邊疆)務工:學生監(jiān)護人根據(jù)上級安排支援邊疆、赴國(境)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異地投親靠友借讀的,提供相關證明材料;
4. 縣(市、區(qū))外戶籍:提供擬就讀地戶籍證明材料;
5. 購買住房:提供擬就讀地房產(chǎn)證(或購房合同)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。
(二)外市學生來我市就讀
按照縣(市、區(qū))招生辦法執(zhí)行。
符合條件的學生,7月20日前,需填報《南充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異地入學申請表》(聯(lián)系教育主管部門提供),并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原就讀地教科體局審核同意后,方可向擬就讀地教科體局申請學位。申請市外學位的學生,需同時向原就讀地教科體局提供接收地入學函。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三份,原就讀地教科體局、擬就讀地教科體局及學生各留存一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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